发布时间:2024-04-08 | 浏览:849 | 当前网址:/show_485.html | 【打印】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福建清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思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骏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龙岩腾德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冠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邀请的供应商名称):
福建兴诚建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龙岩市新罗区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对其所需的下述货物和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邀请采购,现欢迎受邀请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采购编号:FJXCJLY(2024)CG006
2.采购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服务要求:见后附:采购项目一览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③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者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④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⑤供应商应在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2)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供应商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有效、清晰,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有一项未通过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2、根据《龙岩市财政局关于简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的通知》,针对预算金额在200万元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项、“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项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项,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供应商,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承诺函模板详见《资格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 采购文件的获取:请受邀请的供应商于2024年04月08日至2024年04月11日 05:30:00前联系福建兴诚建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进行报名,报名费200元,售后不退。
5. 谈判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500元整;
谈判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袋内,并在信封袋上注明:XX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6.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截止时间:
6.1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为福建兴诚建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龙岩市新罗区万阳城A3梯2621室)。
6.2开标地点:龙岩市新罗区万阳城A3梯2621室。
6.3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2日09:30:00。
7.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以书面的形式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8.以上如有变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福建兴诚建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fjxcjgc.com/)网上发布,请供应商关注。
9.采购信息发布媒体:福建兴诚建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fjxcjgc.com/)。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龙岩市新罗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莲庄北路15号新罗农业大楼
邮 编: 364000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97-3391199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龙岩市新罗区万阳城A3梯2621室
邮 编: 364000
联系人:小郑
电 话:0597-2566099
2024年04月08日
合同包 | 标的名称 | 服务要求 | 数量
| 单价(元) | 预算金额 (元) | 交付时间 | 谈判保证金(元) |
1 | B02090400-疏浚工程施工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1项 | 453900 | 453900 | 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本次施工具体服从招标人实际安排。 | 4500 |
注:
1、供应商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供应商应以包括项目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二次搬运和吊装费。
3、超过项目预算单价及预算总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4、成交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5、本项目价格形式为:总价包干,实际施工时工程量若有增减,合同总价不作调整,承包人不得以此为由作为索赔的依据。